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放假期间 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6-09-13 浏览次数: 160


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各班级:

现将2016年中秋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:

9  15 日(星期四)至 9 月 17 日(星期六)放假,共 3 天。9  18 日(星期日)正常上课,补 9 月 16 日(星期五)的课。

二、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:

1.中秋放假前各班级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,通过开展班会等形式,加强学生安全、法制、卫生等方面教育,提高学生安全、法制意识,提高学生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,使学生能够顺利度过假期。

2.中秋放假期间,如有回家、外出旅游、探亲访友等离开学校的情况,一律要提前通知相关辅导员老师,并如实填写《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假期离校、返校情况登记表》。在外出期间要随时保持与老师、同学以及家人的联系。放假期间,不允许集体组织学生外出集会、旅游、野营等活动,不提倡学生个人单独外出活动。请各班级班长将《班会记录》和《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假期离校、返校情况登记表》和《安全承诺书》于9月12日12:00前上交到团委办公室(1教319)。

3.中秋放假期间,提醒学生在假期尽量不要前往人流聚集场所,不提倡学生个人单独外出活动;不允许集体组织学生外出集会、旅游、野营等活动,不提倡学生个人单独外出活动。

4.中秋放假期间,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防诈骗及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教育引导。

5.中秋放假期间,离校的学生应注意人身安全,提高安全、法制意识。到火车站等人群流动频繁的场所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;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;要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,提高警惕,防止上当受骗、防止扒窃事故的发生;禁止参加传销等非法活动;要遵纪守法,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。

6.中秋放假期间如有外出旅游、探亲访友等离开学校情况,须征得家长同意,外出期间要与家人、学校保持联系。

7.中秋放假期间,注意流行性疾病的预防,注意个人居住环境卫生,勤通风,室内不存放垃圾。

8.中秋假期结束,学生要按时返校,对未按时返校并未经准假的,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处理。

报警电话:110;火警电话:119;急救电话:120;

张老师电话:15042450707 郑老师电话:18040109717 赵老师电话:13840901411

校门卫电话:84762792;保卫处治安科电话:84762685,84763837;学生处电话:84763608、84762678;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办公室电话:84827486,84827218。



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

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


附件:班会记录表.doc假期离校安全承诺书.doc假期离校返校登记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