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“清明节、 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4-03-25 浏览次数: 39

 

各班级:
    根据学校放假通知要求,现将2014年清明节、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1.清明节放假时间:4月5日(星期六)至4月7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
 “五一”劳动节为5月1日(星期四)至5月3日(星期六)放假,共3天。5月4日(星期日)上班,补5月2日(星期五)的课。
2.清明节、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前,各班级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,通过开展班会等形式,加强学生安全、法制、卫生等方面教育,提高学生安全、法制意识,提高学生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,使学生能够顺利度过假期。
3.学生在清明节、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期间如有回家、外出旅游、探亲访友等离开学校的情况,一律要提前通知相关辅导员老师,并如实填写《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假期离校、返校情况登记表》。在外出期间要随时保持与老师、同学以及家人的联系。放假期间,不允许集体组织学生外出集会、旅游、野营等活动,不提倡学生个人单独外出活动。
4.清明节、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期间外出的学生应注意人身安全,提高安全、法制意识。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;要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,提高警惕,防止上当受骗、防止扒窃事故的发生;禁止参加非法传销等非法组织;要遵纪守法,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。
5.清明节、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期间在校的学生要注意人身、财产安全;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,宿舍内严禁酗酒;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,禁止使用电炉、燃气炉、酒精炉、煤油炉及电加热器等,禁止使用电褥子取暖,使用蜡烛照明,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宿舍,要防止宿舍火灾的发生;不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,不允许留宿他人。如果发现安全隐患,要及时向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报告。
6、清明节、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期间要注意流行性疾病的预防,注意居住环境卫生,不存放垃圾,少到人群流动频繁的地方等。
7.清明节、“五一”劳动节假期结束,学生要按时返校,对未按时返校并未经准假的,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处理。
8.请各班级于3月28日前将安全主题班会记录表和离校登记表上交学院团委。
报警电话:110;火警电话:119;急救电话:120;
校门卫电话:84762792;保卫处治安科电话:84762685,84763837;学生处电话:84763608、84762678;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办公室电话:84827486,84827218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团委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3月25日

1、班会记录表.doc

2、假期离校登记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