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团委办公室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 2013-11-20 浏览次数: 11

 

一、办公室卫生管理
    为了维护办公室良好的办公环境,维持办公秩序,提供整洁的会议场所,特制定以下条例:
    1、值班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清扫工作,清扫完毕后需将垃圾及时清除;窗帘、办公桌上物品及会议桌椅等一律摆放整齐;离开办公室时一律将门窗关好。
    2、办公室为办公场所,严禁在内吃饭、打闹等,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二、办公室财物管理
    办公室财物包括:电脑、档案柜、桌椅、鼓、打印机、传真机、音响等。
    1、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办公室内财务统一登记与管理。
    2、办公室值班人员要自觉爱护办公室财物,损坏公物者要做出相应赔偿。
    3、未经老师同意,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或借办公室财物,否则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    4、办公室内部财物借用须填写使用记录以及借用借条。财物的借出须由值班人员提出申请,经老师同意,在借条上填写借用单位、借用时间,经手人签字后,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登记方可借出。值班人员无权向他人借出团委办公室任何财物。
    5、借用财物要按时归还,归还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验收,确认无误无损后,验收人签字并归还借用人证件;如有损坏,借用单位或个人要做出相应赔偿。
    6、办公室电脑未经老师或办公室主任同意,不得擅自使用,不准将电脑用于玩游戏、观看影视剧等娱乐活动。
    7、未经老师同意不得私自配用办公室钥匙。
三、办公室值班制度
    为维持办公室良好的环境和秩序,特制定本制度:
    1、值班人员务必准时到达办公室,如有事不能按时值班,必须由本人亲自向老师请假并获批准。
    2、值班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清扫工作,做到办公桌上物品及桌椅摆放整齐。
    3、老师和办公室主任将不定时对值班人员进行检查,发现违规者,将在学生会干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。